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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修法又出包! 毒駕刑法規定 沒收動力交通工具條文不見了

作者 鍾麗華全文約 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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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關毒駕行政罰部分,昨(31日)起上路,新規定毒駕或毒駕拒測者,無論駕駛人是否為車輛所有人,該車輛一律沒入。不過,官員表示,立法院前天三讀通過「刑法」條文,刪除草案特別沒收規定,將使毒駕與酒駕行為人肇事致死或致重傷者,在刑事責任上,欠缺沒收「動力交通工具」的法律依據。昨起上路的「道交條例」新規,包括機車毒駕罰鍰提高至12萬元,汽車15萬元,再犯者每次加罰9萬元,累計金額無上限,並吊銷駕照,2年內不得重考;毒駕或毒駕拒測者,無論是否為車輛所有人,一律沒入。此外,毒駕拒測首次即處27萬元,再犯者再加罰18萬元。年滿18歲乘客,明知駕駛毒駕卻不勸阻,最高罰1萬5千元。

藍白修法又出包! 毒駕刑法規定  沒收動力交通工具條文不見了(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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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關毒駕行政罰部分,昨(31日)起上路。(資料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關毒駕行政罰部分,昨(31日)起上路,新規定毒駕或毒駕拒測者,無論駕駛人是否為車輛所有人,該車輛一律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