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累犯最重處死!立法院三讀藍白版本刑法修法 民進黨立委退席抗議
作者 鍾秉哲全文約 1,254 字
文章摘要
風傳媒 · 文章頁摘要毒駕事件近年頻傳,立法院今(30)日院會三讀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條文,明定毒駕致人於死者,若10年內再犯,最重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另三讀條文也同步提高毒駕初犯的相關刑罰,初犯致死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7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則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事實上......

毒駕事件近年頻傳,立法院今(30)日院會三讀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條文,明定毒駕致人於死者,若10年內再犯,最重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另三讀條文也同步提高毒駕初犯的相關刑罰,初犯致死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7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則處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