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毒駕累犯最重可判死 民眾黨團:遏止僥倖
作者 曾以寧全文約 770 字
文章摘要
經濟日報 · 文章頁摘要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加重毒駕刑責,明定毒駕累犯10年內再犯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死刑。民眾黨立法院黨...

本文共708字 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加重毒駕刑責,明定毒駕累犯10年內再犯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死刑。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表示,盼透過提高刑責強化嚇阻效果,遏止毒駕者心存僥倖、漠視他人生命的行為。...
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加重毒駕刑責,明定毒駕累犯10年內再犯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死刑。民眾黨立法院黨...

本文共708字 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加重毒駕刑責,明定毒駕累犯10年內再犯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死刑。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表示,盼透過提高刑責強化嚇阻效果,遏止毒駕者心存僥倖、漠視他人生命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