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毒駕10年內再犯最重判死刑、罰1000萬
文章摘要
MSN新聞 · 供稿摘要近來發生多起毒駕事件,造成無辜民眾傷亡及家庭破碎。為嚴懲毒駕,立法院會今(30)天經表決,以57票贊成、1票反對、1票棄權,三讀修正通過「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明定10年再犯毒駕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值得一提的是,僅1位民進黨立委反對、1位綠委棄權,其餘退場未投票。
近來發生多起毒駕事件,造成無辜民眾傷亡及家庭破碎。為嚴懲毒駕,立法院會今(30)天經表決,以57票贊成、1票反對、1票棄權,三讀修正通過「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明定10年再犯毒駕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