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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駕致死最重判死! 立院三讀通過修法 累犯最高罰1000萬元

作者 吳妍 · 引用 鏡週刊全文約 792 字

文章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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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毒駕引發的重大死傷事故頻傳,造成許多無辜家庭破碎,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公憤。為嚴懲毒駕行為,立法院今(30日)三讀通過《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案,正式大幅加重毒駕刑責。根據最終表決通過的版本,針對經有罪判決或緩起訴確定後,10年內再犯毒駕且致人於死的累犯,最重將面臨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最高新台幣1000萬元罰金,展現法界與社會嚴懲毒駕的決心。

毒駕致死最重判死! 立院三讀通過修法 累犯最高罰1000萬元(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MSN新聞

近年來毒駕引發的重大死傷事故頻傳,造成許多無辜家庭破碎,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公憤。為嚴懲毒駕行為,立法院今(30日)三讀通過《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案,正式大幅加重毒駕刑責。根據最終表決通過的版本,針對經有罪判決或緩起訴確定後,10年內再犯毒駕且致人於死的累犯,最重將面臨死刑、無期徒刑或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