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加重毒駕刑責 10年內累犯致死者可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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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新聞 · 原文導言基隆一名7旬老翁去(2025)年外出倒垃圾,遭毒駕男子撞死,肇事陳姓男子一審遭判7年8個月,家屬痛批無法接受,決定提出上訴。為遏止毒駕悲劇,立法院今(30)日在國民黨和民眾黨團聯手下,三讀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案,大幅加重毒駕刑責,毒駕累犯10年內再犯致人於死,最重可處死刑。

才剛踏出法院,女子情緒失控,蹲在地上嚎啕大哭。因為她的爸爸,去年12月外出倒垃圾,被毒駕上路的33歲陳姓男子撞死。基隆地院一審判決,依毒駕致人於死等罪,判處陳男7年8個月有期徒刑。 死者女兒指出,「他有14次的通緝紀錄,他吸毒,吸毒吸了10年了,他有可能會因為這幾年出來就戒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