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撞死人不只判3年!立院三讀修法 再犯者最重可判死刑
作者 周欣儀全文約 745 字
文章摘要
緯來新聞網 · 文章頁摘要毒駕刑責再加重!立法院今(30日)三讀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案,針對毒駕致人於死的刑責大幅提高,原本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法後提高至7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曾因毒駕案件經有罪判決確定,並於10年內再犯毒駕致人於死,最重可處死...

【緯來新聞網】毒駕刑責再加重!立法院今(30日)三讀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案,針對毒駕致人於死的刑責大幅提高,原本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法後提高至7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曾因毒駕案件經有罪判決確定,並於10年內再犯毒駕致人於死,最重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