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命沒了,他只失去幾年自由!」毒駕撞死老翁判7年8月 女兒:絕對上訴
作者 林嘉東全文約 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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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文章頁摘要男子陳崇宇去年12月毒駕撞死1死3傷。基隆地方法院國民法庭歷經2天密集審理,今天(30日)上午11點30分宣判,合議庭依陳崇宇犯「施用毒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事故致死」判處7年8月徒刑。死者的第四個女兒陳姳潔在聽判後泣訴:「撞死一條人命判這麼輕...」、「我爸爸一條生命就這樣沒了,結果只判7年8個月」、「他也許關一半他就被放出來了,對他的懲罰一點都不夠」、「我一定會請求上訴」。合議庭基隆地院27日由院、檢、辯三方,一起選出6位國民法官與4位備位國民法官後連開2天庭審理。陳面對檢察官起訴他毒駕致死罪,當庭表示認罪,對他毒駕後撞死陳翁深感後悔,並向陳翁的家屬與社會大眾道歉,但當庭遭陳翁第4個女兒陳姳潔拒絕。陳女在開庭時,向國民法官表達希望判陳崇宇9年到9年半,檢察官也求刑8年半。

男子陳崇宇去年12月毒駕撞死73歲陳姓男子,今天被基隆地院國民法庭判處7年8月徒刑。死者的第四個女兒陳姳潔在聽判後泣訴:「我一定會請求上訴!」(記者林嘉東攝) 男子陳崇宇去年12月毒駕撞死1死3傷。基隆地方法院國民法庭歷經2天密集審理,今天(30日)上午11點30分宣判,合議庭依陳崇宇犯「施用毒品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