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款專用!交通部修法 未來地方交通罰單收入將「全數」投入道安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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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款專用!交通部修法 未來地方交通罰單收入將「全數」投入道安改善(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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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罰鍰收入年年破百億,但款項撥入地方政府後,大部分卻沒用來改善交通安全,反而拿去補貼營養午餐等,流向、監管不明,引發爭議。宣布修法,往後交通罰鍰收入全數需用於改善交通,且專款專用,達成取之於交通、用之於交通。

交通部統計,去年全國交通罰鍰收入高達265億元,依據現行法規,其中75%分配分地方政府、24%給處罰機關,僅有1%交到國庫。去年一整年各縣市獲分配罰鍰收入前五名分別為新北市36.7億、台北市31.5億、台中市28.9億、桃園市25.0億及高雄市24.8億。

不過越開越多、交通狀況卻沒因此改善,問題矛頭之一指向地方政府獲得的罰款收入,並沒有流入交通改善經費。交通部先前曾表示,擬修法將目前強制提撥罰鍰收入至「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經費」的比例從12%提高至30%,但如今公布最終結果,往後交通罰鍰將全數專款專用,讓罰鍰用途回歸。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胡廸琦表示,對於交通罰鍰全數用於交通安全改善及執法用途,朝野與社會都有高度共識。無需透過公投,直接透過修正分配及運用辦法就能達成目的。

胡廸琦指出,本次修正包含三大面向,除交通罰鍰100%專款專用外,也新增「道路交通安全環境改善費用」及「交通事故處理與分析費用」兩項用途,供地方政府能將罰鍰收入拿來改善標誌、標線或整建天橋、地下道等,建置更好的道安環境。

此外,由於先前罰款收入流向不明,引人詬病,新法也將要求地方政府每半年把罰款收入、運用項目公佈,接受全民監督。由於罰款收入涉及預算,審計單位及交通部每年的道安視導也會做檢視。

胡廸琦表示,由於明年預算已編列完畢,因此新法最快將於2028年實施,讓交通罰鍰取之於交通、用之於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