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款專用 交通罰鍰將全數用於改善道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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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交通罰鍰件數、收入逐年攀升,交通死傷事故卻未明顯下降,遭質疑愈開愈多,卻無助改善交通事故。昨預告修法,要求地方政府獲分配到的交通罰鍰收入,將全數強制用於改善交通,專款專用。交通部表示,新制將於二○二八年起適用,推估每年可挹注兩百億元在改善。
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長陳愷寧表示,路權團體為此已倡議許久,對交通部修法表達肯定與感謝,但專款投入改善措施順序應從「工程」著手,搭配交通教育,最後才是執法。若地方政府將罰鍰收入全數用以添購大量科技執法設備,或新建對交通安全沒有實質幫助的交通設施,縱使專款專用,也無法對道安產生正面效果。
根據警政署統計,二○二二年,全國交通罰單一五○一點六萬件,交通死傷約卅七點五萬件、五十萬人;然而去年,全國罰單開出近一六三二萬件,交通死傷事故卻高達四十點三萬件、近五十三點七萬人,罰單雖愈開愈多,交通死傷事故卻沒減少。
去年全國交通罰鍰收入達二六五億元。依照現行法規,百分之七十五分配給地方政府、百分之廿四給處罰機關,百分之一繳回國庫。其中直轄市因轄下有設交裁所,因此六都的罰鍰收入分配高達九成九。根據交通部統計,去年新北市獲分配收入卅六點七億元最高,其次是台北市卅一點五億元、台中市廿八點九億元、桃園市廿五億元及高雄市廿四點八億元。
交通罰鍰逐年攀升,但因現行規定,地方政府獲分配罰鍰收入,僅強制規定至少須提撥百分之十二作為「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經費」,導致部分縣市政府,將罰鍰收入用於挹注財政缺口。交通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將目前強制提撥罰鍰收入至「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經費」的比率,從現行百分之十二提高至百分百,往後交通罰鍰收入將全數投入專款專用。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胡廸琦表示,本次修法包含三大面向,除交通罰鍰收入將全數用於交通上外,經費運用上也不再局限於執法設備,新增「道路交通安全環境改善費用」及「交通事故處理與分析費用」兩項用途,供地方政府將罰鍰收入用以改善標誌、標線,或整建天橋、地下道等工程。
此外,由於先前罰款收入流向不明,引人詬病,新法也將要求地方政府每半年需公布罰款收入及運用項目。胡廸琦指出,由於明年預算已編列完畢,新法最快二○二八年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