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通過「離婚修法」草案!要件放寬 再婚不得討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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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離婚制度相關草案,修正裁判離婚事由以及贍養費給付,包含夫妻5年內累計分居期間達3年,雙方均可向法院提離婚之訴;另外,修法也明訂,請求贍養費不限於無過失一方或是裁判離婚,以及再婚後不得請求前次婚姻贍養費。...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離婚制度相關草案,修正裁判離婚事由以及贍養費給付,包含夫妻5年內累計分居期間達3年,雙方均可向法院提離婚之訴;另外,修法也明訂,請求贍養費不限於無過失一方或是裁判離婚,以及再婚後不得請求前次婚姻贍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