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法放寬離婚條件 婦團:仍有改革空間 | 公視新聞網 P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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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20)日拍板《民法》相關修法,修法重點包括,依照釋憲精神放寬離婚條件,未來夫妻5年內分居3年,即可請求離婚;增訂再婚或死亡不能拿贍養費,以及請求權時效為2年和子女撫養費等規定。不過婦女團體認為,這次修法確實在贍養費以及離婚要件有適度放寬,但放寬程度與實務需求仍有落差,還是有空間可以進行改...

行政院會今(20)日拍板《民法》相關修法,修法重點包括,依照釋憲精神放寬離婚條件,未來夫妻5年內分居3年,即可請求離婚;增訂再婚或死亡不能拿贍養費,以及請求權時效為2年和子女撫養費等規定。不過婦女團體認為,這次修法確實在贍養費以及離婚要件有適度放寬,但放寬程度與實務需求仍有落差,還是有空間可以進行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