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VBS新聞網報導TVBS新聞網政院拍板放寬離婚條件 5年內分居3年可訴離、再婚不能拿贍養費未署名2025/2/20 14:02#行政院21 家 · 174 篇#民法11 家 · 19 篇#離婚17 家 · 156 篇#贍養費14 家 · 29 篇#訴請離婚#離婚條件原站閱讀全文請至原站閱讀。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2785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