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再被判10年 IPAC裴倫德:因莫須有罪行兩度判刑
作者 楊堯茹全文約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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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 文章頁摘要香港民主運動人士黃之鋒再遭判刑10年,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執行董事裴倫德今天表示,黃之鋒沒有做錯事,僅是維護了「中英聯合聲明」對香港的承諾,卻因莫須有的罪行被兩度判刑。

(中央社記者楊堯茹海牙6日電)香港民主運動人士黃之鋒再遭判刑10年,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執行董事裴倫德今天表示,黃之鋒沒有做錯事,僅是維護了「中英聯合聲明」對香港的承諾,卻因莫須有的罪行被兩度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