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勾結外國勢力!黃之鋒認罪今判囚10年 法官認定「罪行重大」
作者 黃貞怡全文約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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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新聞網 · 文章頁摘要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他早前認罪,今天在高等法院被判處入獄10年。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他早前認罪,今天在高等法院被判處入獄10年。 綜合法庭和本地媒體的消息,法官在判詞中表示,此案發生時,香港經歷了反修例(反送中)事件所引發的社會動盪與暴動,黃之鋒與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的行為,加劇了北京中央及港府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