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再被判10年 IPAC裴倫德:因莫須有罪行兩度判刑
署名 楊堯茹海牙6日電全文約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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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 文章頁摘要香港民主運動人士黃之鋒再遭判刑10年,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執行董事裴倫德今天表示,黃之鋒沒有做錯事,僅是維護...

本文共380字 香港民主運動人士黃之鋒再遭判刑10年,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執行董事裴倫德今天表示,黃之鋒沒有做錯事,僅是維護了「中英聯合聲明」對香港的承諾,卻因莫須有的罪行被兩度判刑。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他早前認罪,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