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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刑法修正 毒駕十年內再犯致死 最重可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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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駕造成國人重大傷亡事故,根據交通部統計,今年一月至八月,毒駕造成死亡達三十四人。為加重毒駕刑責,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修正《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明訂毒駕罰則加重為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若曾因毒駕獲緩起訴或有罪判決確定,十年內再犯並導致他人死亡,最重可處死刑,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