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游智彬「設台籍未滿10年」不得參選 聲請假處分被駁

作者 翁靖祐全文約 600 字

文章摘要

自由時報 · 文章頁摘要

出生於中國福建的新黨副秘書長游智彬,原先登記參選台北市第六選區台北市議員,卻因「在台灣設有戶籍尚未滿10年」被中央選舉委員會不予以登記;游智彬不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若准予其聲請,不管未來其是否會順利當選,皆會有害於社會公益,裁定駁回。中選會於10月16日公告,審定地方公職人員候選人資格中,直轄市議員共有610人登記參選,其中有5人不符合規定;其中,台北市第6選區議員參選人游智,彬因為是中國地區人民,且「在台灣設有戶籍尚未滿10年」,故不予以登記參選。

游智彬「設台籍未滿10年」不得參選  聲請假處分被駁(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新黨副秘書長游智彬。(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出生於中國福建的新黨副秘書長游智彬,原先登記參選台北市第六選區台北市議員,卻因「在台灣設有戶籍尚未滿10年」被中央選舉委員會不予以登記;游智彬不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