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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智彬無法登記參選北市議員 法官駁回假處分聲請原因曝

作者 林偉信、范揚光全文約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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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黨北市議員參選人游智彬,遭中選會認定他114年4月16日繳附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自完成繳附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之日起算,在台設有戶籍未滿10年,因此不得登記參選,他提假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如果暫時

游智彬無法登記參選北市議員  法官駁回假處分聲請原因曝(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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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黨北市議員參選人游智彬,遭中選會認定他114年4月16日繳附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自完成繳附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之日起算,在台設有戶籍未滿10年,因此不得登記參選,他提假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如果暫時准許他定暫時狀態處分之聲請,對影響選舉結果公益所造成之重大嚴重損害,選舉秩序遭受破壞、選務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