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冤14年!被控南港展覽館案收賄 王隆昌再審逆轉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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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科技大學前教授王隆昌,2008年被控擔任南港展覽館標案評審委員時收賄,被判刑7年8個月定讞,入獄3年多獲得假釋,案件歷經多次聲請再審被駁回,終於在今年啟動再審。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污點證人說詞前後矛盾,收賄的「前金和後謝」缺乏補強證據,逆轉改判無罪。王隆昌淚謝法官,提到亡故的妻子更是眼淚潰堤。
前台北科技大學教授王隆昌說:「我現在腦筋一片空白,就是感謝,我一直沒有把握會有今天。」眼眶泛紅拿起麥克風,聲音微微顫抖不敢想像,這一刻等了14年。
前台北科技大學教授王隆昌說:「高院的法官們,他們很用心,很認真,把所有的卷證,很仔細的審閱,釐清真相,然後用更崇高的道德勇氣,匡正原來的冤判,還我的清白。」
頭髮斑白臉上布滿歲月痕跡,71歲的王隆昌過去任教北科大,土木與防災研究所,卻捲入南港展覽館弊案鋃鐺入獄,2003年他擔任南港展覽館,標案評審委員,後來遭控收賄120萬,遭判7年8月徒刑,入監服刑3年多2017年假釋,聲請再審屢屢遭到駁回,直到今年才獲准啟動重審,高院指出當時王隆昌,評分未明顯異常,且污點證人說詞前後矛盾,「前金和後謝」也缺乏補強證據,逆轉判處無罪。
前台北科技大學教授王隆昌說:「(太太)她死之前,在病床上跟我講,如果就這樣走了,我死不瞑目,我等一下要告訴她,你可以瞑目了。」談起摯愛的太太,生前為他的官司操勞奔波,王隆昌眼淚潰堤。
前台北科技大學教授王隆昌說:「我已經七老八十了,遲來的正義,也是正義,李商隱(詩)的一個感觸,夕陽無限好。」含冤14年重獲清白,冤獄三年多,律師團也研擬,申請冤獄補償,預估超過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