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3-3期截止收件 能源署:共2件申請案參與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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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3-3期截止收件 能源署:共2件申請案參與選商(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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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三期(3-3)選商遞件今(30)日截止,經濟部能源署晚間表示,共計收到2家開發團隊、2個風場親自送件申請,爭取參與3-3期選商,此次招商獲選風場預計2030年至2031年完工併網。

能源署並未揭露申請廠商名稱,但據業者主動揭露訊息,CIP與沃旭均參加3-3選商,相較於3-1及3-2,3-3的申請廠商相對冷。能源署解釋,開發商全球投資佈局及選商時程規劃未能配合等因素,間接影響參與遴選意願。

依據選商規定,開發商也可郵遞掛號送件,能源署將於蒐集所有投標案後,依程序辦理申請案件資格、履約能力及相關審查等相關作業,並於今(2026)年底前完成選商作業及公告容量分配結果,擇優遴選具履約能力業者投入離岸風電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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