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風電3-3期僅 CIP、沃旭2強相爭?經部指這原因影響業者遴選意願
江睿智約 2 分鐘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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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3期30日截止投標,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以渢妙三、沃旭以大肚一號風場,正式向經濟部能源署提交投標書。經濟部能源署表示,將於2026年底前完成3-3選商作業及公告容量分配結果,獲選風場預計於 2030 年至 2031年完工併網。
離岸風電3-3期選商呈兩強相爭局面,沃旭以「大肚一號」風場、CIP將以「渢妙三」參與3-3期競標,兩個風場幾乎重疊,若按選商規則,最後恐演變為兩強選一,由排序第一名贏者全拿。這會導致離岸風電3-3期原規畫釋出3.6GW開發容量,因兩強風場強碰下,最後開發容量恐會因此大幅縮小。不過,能源署對於兩家業者風場是否重疊不予評論,僅說只有收件。
針對3-3期僅兩家業者申請,官員表示,因為離岸風電開發長達4、5年之久,近年開發成本上揚,加上地緣政治變化,難以掌握未來成本,間接影響3-3期遴選意願。
CIP及沃旭都是全球有實力的開發商,都具備完成風場開發能力。根據環說書,「大肚一號」及「渢妙三」皆在彰化外海,總裝置容量分別達924MW及1150MW,惟兩強風場重疊,只能排序第一名者全拿下風場,並加上「擴充風場」估500MW,這波3-3期遴選最後可能只能開發約1.5GW,這對於開發綠電的台灣來說,相當可惜。
沃旭在3-1期最後關頭未投標,在3-2期鎩羽而歸,在3-3期以大肚一號風場捲土重來。CIP則連續在3-1、3-2期順利以渢妙一、渢妙二風場得標,3-3期以渢妙三風場角逐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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