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因「勾結外國勢力」被判10年監禁
作者 TIFFANY MAY全文約 1,635 字
文章摘要
紐約時報中文網 · 文章頁摘要法官裁定黃之鋒「罪行重大」。黃之鋒是香港民主抗議活動的關鍵人物之一,此前已因另一起國家安全案件中被定罪,服刑近六年。法律專家稱新判決旨在削弱黃之鋒的影響力。

週四,香港民主抗議活動的關鍵人物黃之鋒被香港一家法院以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罪名判處10年監禁,這是一項國家安全罪。 法官譚耀豪週四在法庭上裁定,黃之鋒「罪行重大」,根據國家安全法的規定,須判處不少於10年的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