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判囚10年 控方指與羅冠聰分工「國際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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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 · 文章頁摘要法官譚耀豪今早(5日)在高等法院判刑,黃之鋒被判囚10年,其中2個月2日刑期與「35+串謀顛覆政權案」同期執行。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影)因「35+串謀顛覆政權案」正在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黃之鋒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於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