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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配外遇生子丟居留權! 律師揭逆轉留台關鍵

作者 翁靖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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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籍李姓女子來台與陳姓男子結婚並育有1子,離婚後取得兒子監護權,並以此申請定居台灣,卻因兒子成年後遭生父王男認領,遭移民署撤銷定居許可,法院也認定撤銷處分合法。對此,律師指出,李女應先提起上訴並聲請停止執行,避免訴訟期間遭強制出境,若最終敗訴,仍可評估透過再婚、專案許可或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判爭取留台。名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房彥輝分析,司法實務與行政函釋大多採嚴格審查標準,認為依親規範是基於該次合法婚姻的真實性與穩定性,嚴格限定婚姻續存中的婚生子女,是為免有中配以非婚生子女規避定居與居留管制的漏洞。

中配外遇生子丟居留權! 律師揭逆轉留台關鍵(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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