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議判決!新北院殺3人才算「多數人」 新北檢上訴:判決過度限縮解釋
作者 王定傳
文章摘要
自由時報 · 文章頁摘要男子謝文雄去年在新北市土城區當街砍死妻子、小姨子,震驚社會,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8月依殺人罪判處謝男兩個無期徒刑,近日判決出爐,合議庭認為謝男僅殺2人,未達憲判8中殺害「多數人」的概念,認為須殺3人以上,始該當死刑,引發社會議論;新北地檢署認為,原判決對於謝男是出於預謀、非屬殘忍手段屬過度限縮解釋,且不宜逕以固定人數(即殺2人)劃定門檻,這與生命法益應受高度保障意旨未盡相符等理由提起上訴。檢方認為,在預謀部分,謝男去年5月起即多次預告殺人,並於案發前一日購買廚刀、鋁棒,案發當日埋伏於被害人返家途中。原判決要求檢察官須證明被告於預謀階段即具有「連續殺人計畫」,過度限縮「出於預謀蓄意連續殺人」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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