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男殺妻子、小姨不判死刑!法官認沒到3人「未達最嚴重」
作者 曾健銘
文章摘要
TVBS新聞網 · 文章頁摘要新北市土城區男子謝文雄因擔心張姓妻子要離婚,產生強烈控制欲,去年7月7日在明德路先駕車追撞妻子與小姨子後,當街持刀及鋁棒狠殺2人,一審時國民法庭引用「113年憲判字第8號」,認定殺害「多人」應達3人以上才符合情節最嚴重,因此判處2個無期徒刑。判決書公開後罵聲不斷,新北地檢署今(8)日表示,一審判決切割檢驗犯罪情節,以致預謀與結果未獲應有評價,將會依法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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