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行賄獄官二審逆轉無罪 王令麟發聲明:歷經11年終於還我清白
自由時報電子報約 2 分鐘閱讀
站內可閱讀至 (台北時間)

本站保存版本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資料照)
台北監獄等監所官員11年前爆發貪瀆弊案,前綠島監獄典獄長蘇清俊等獄官任職台北監獄時,被控收賄暗助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在獄中批公司公文,一審將蘇清俊判刑16年、王令麟判刑2年2月,二審今宣判大逆轉全無罪。王令麟發聲明表示,歷經11年的司法程序,終於等到法院依據證據還原事實、還他清白!
蘇清俊在北監副典獄長期間收賄,利用職權讓王令麟享批公文等禮遇,並在外接受池泳霖、羅為德等黑道人士招待魚翅宴,還長期收受大閘蟹、紅包等,關照池男的小弟。台北地檢署於2015年1月起訴23人,全案審理4年多,歷5任審判長、3任受命法官、5任公訴檢察官,直至2019年10月10日才宣判。
一審北院判決,台中監獄前副典獄長趙崇智判11年8月,北監前主任管理員周秉榮6年10月、前科員祖興華11年、前管理員張文發8年6月,宜蘭監獄前典獄長吳載威、台北看守所前秘書柯書宇、柯妻吳珮瑜等3人獲判無罪。行賄獄官的黑道人士池泳霖(改名池燿廷)、羅為德、高寶勝等12人,各判1年2月至2年6月不等,1人死亡公訴不受理;王令麟與其秘書胡曉菁各判2年2月。
高等法院今宣判,包含蘇清俊、趙崇智、祖興華、王令麟、胡曉菁、池燿廷、羅為德全無罪。
王令麟發聲明表示,「歷經11年的司法程序,終於等到法院依據證據還原事實、還我清白,對於合議庭詳查實情,致上最深的敬意;也感謝家人、企業同仁,以及長年來所有關心、陪伴與支持本人的朋友。」
王令麟強調,未來會以更加謙卑、感恩的心,持續做好企業經營,照顧員工與會員,並加倍投入更生保護及社會公益,讓這份得來不易的正義,轉化為回饋社會的力量,對於後續司法程序,將依法面對並予以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