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市府重做「第二住宅稅」 重新確定徵稅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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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市府重做「第二住宅稅」 重新確定徵稅對象(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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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9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紐約報導)9月29日,一名紐約州高等法院法官裁定,由於紐約市府推出「第二居所稅」(pied-à-terre Tax)的程序有瑕疵,須重新確定需要繳稅的房主,並撤銷目前的繳稅通知。紐約市府表示要上訴。

根據《財富》雜誌援引史坦頓島紐約州高等法院法官奧齊(Wayne M. Ozzi)週二的裁定,市財政局(DOF)目前推行這項新稅的方式需要重新處理,但法官並未推翻這項稅收法律,而是針對市府執行過程提出裁決。

這項附加稅於今年5月28日正式獲得授權,針對在紐約市擁有住宅、但該房產並非業主主要住所的部分高價房產。適用範圍包括一至三家庭住宅,以及合作公寓(co-op)和共有公寓(condo)。其中,一至三家庭住宅的市府估值門檻為超過500萬美元;合作公寓及共有公寓則為100萬美元或以上。市府此前估計,這項措施每年可帶來約5億美元收入。

今年7月,財政局向約1.7萬名房產持有人寄出通知,告知他們的房產可能受到附加稅影響,並要求部分業主提供資料證明房產是其主要住所。此外,市府還公布了一份涉及近96萬套住宅的補充房產估值名單,一些長期居住在紐約的房主也發現自己的姓名及房產資料被列入其中。

曾任副市長的律師馬斯特羅(Randy Mastro)代表三位房主提起訴訟。他提出了三項指控:第一,州法律要求稅務部門在寄送通知前對每處房產進行單獨評估,但該部門卻跳過了這一步驟。第二,市政府沒有自行完成這項工作,而是讓房主自行證明他們不欠稅。第三,法律中沒有任何條款允許市政府公布包含超過90萬處房產及其業主姓名和地址的線上資料庫。

法官奧齊在裁決中認為,財政局的做法不必要地把舉證責任轉嫁給大量房主,要求他們花費時間和金錢證明自己的居住狀況。法院因此要求市府撤除目前公布的廣泛房產名單,改以更精確的方式確定真正涉及附加稅的房產;此前寄出的相關通知也須撤銷並重新發出。

市府此前則表示,公布補充估值名單是法律要求的程序,而且名單並不代表其中所有房產都需要繳稅。財政局網站也說明,只有被認定可能需要繳納附加稅的房產才會直接收到通知,大部分列入公開名單的房產不會收到通知。

有熟悉市府的人士表示,市政府最快於週二晚上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