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報報導太報政院修《政黨法》 曾犯國安罪者將不得當政黨負責人作者 吳家豪2023/1/12 17:28#行政院27 家 · 323 篇#國安罪2 家 · 2 篇#羅秉成10 家 · 31 篇#政黨法6 家 · 9 篇配圖來源:太報行政院會今(12日)通過《政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於記者會上表示,將增訂政黨負責人若曾涉及國安犯罪,經判刑確定者將不得為政黨負責人,政黨違規併罰負責人,以防範境外勢力影響我國政治。...https://www.taisounds.com/Taiwan/Politics/uid5234935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