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報報導太報配偶、姻親不得代理地方首長 立院三讀通過作者 李英婷2022/5/10 11:26#立法院17 家 · 137 篇#里長12 家 · 25 篇#縣市長#地方制度法9 家 · 14 篇#村長2 家 · 2 篇配圖來源:太報立法院今(5月10日)三讀修正《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明定未來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村里長的代理人,不得為被代理者之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以及三親等內之姻親關係。 《...https://www.taisounds.com/Taiwan/Politics/uid5739456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