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強制危險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違者按戶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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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今(26)日三讀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這次修法主要增訂經認定有危險的公寓大廈,一律限期成立管理組織,中央並匡列經費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輔導工作,屆期經輔導仍未成立,每戶最高可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另外,也授權地方政府可於必要時指定管理負責人,以強化公寓大...

立法院會今(26)日三讀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這次修法主要增訂經認定有危險的公寓大廈,一律限期成立管理組織,中央並匡列經費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輔導工作,屆期經輔導仍未成立,每戶最高可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另外,也授權地方政府可於必要時指定管理負責人,以強化公寓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