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強制危險公寓成立管委會 內政部:認定要件儘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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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經認定有危險的公寓大廈,一律限期成立管理組織,屆期經輔導仍未成立,每戶最高可處2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內政部今表示,有關危險公寓大廈的認定要件,將儘速邀集相關機關進行討論與公告,各地方政府認為有必要時,也可以公告擴大適用範圍。...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經認定有危險的公寓大廈,一律限期成立管理組織,屆期經輔導仍未成立,每戶最高可處2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內政部今表示,有關危險公寓大廈的認定要件,將儘速邀集相關機關進行討論與公告,各地方政府認為有必要時,也可以公告擴大適用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