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大法官降低再審門檻 「應減輕或免除其刑」者可聲請

未署名
大法官降低再審門檻 「應減輕或免除其刑」者可聲請(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3名販毒者偵審期間曾主動供出上游,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規定「應減輕或免除其刑」,但直到判刑確定,上游都沒被查獲,3人因此無法獲得減刑或免刑紅利。而後警察終找到上游,但3人依照刑事訴訟法第420條的「發現新事實、新證據」聲請再審,卻被法院以該規定僅限於「免除其刑」駁回,3人聲請釋憲,憲法法庭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