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榮味收賄判刑8年定讞 防逃機制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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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前縣長張榮味,任內辦理林內鄉焚化廠工程,被控期約收賄3000萬元,案經四度更審,台南高分院前年10月更四審依職務行為期約賄賂罪,判處張榮味8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張榮味必須入獄;最高法院已通知最高檢察署,啟動防逃機制。...
雲林縣前縣長張榮味,任內辦理林內鄉焚化廠工程,被控期約收賄3000萬元,案經四度更審,台南高分院前年10月更四審依職務行為期約賄賂罪,判處張榮味8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張榮味必須入獄;最高法院已通知最高檢察署,啟動防逃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