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啟動防逃機制 最高法院:張榮味判決主文昨送最高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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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前縣長張榮味在任內期約收賄廠商3000萬元,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定讞,張榮味必須入獄,外傳雲林地檢署已收到定讞判決書,今送執行通知至張家要求本月10日報到服刑;對此,最高法院今表示,昨天評議定讞後,立即派人將「判決主文公告」送至最高檢察署以啟動防逃機制,最高檢送至雲林檢署的應是附帶判決主文與更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