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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士檢書記官涉複製私密影像 遭判4年6月定讞

作者 李念庭全文約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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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士檢書記官林顥倫涉侵占贓證物、複製私密影像,二審依侵占公有財物等罪,判處4年6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前士檢書記官涉複製私密影像 遭判4年6月定讞(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念庭台北6日電)前士檢書記官林顥倫涉侵占贓證物、複製私密影像,二審依侵占公有財物等罪,判處4年6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根據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書,林顥倫自民國102年調任士林地檢署,自110年至112年間,任贓物庫書記官,負責贓證物收受、管理、拍賣、發還、銷燬等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