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被判刑10年 綠譴責中共、港府
作者 常懷仁全文約 697 字
文章摘要
大紀元 · 文章頁摘要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5日遭香港高等法院依《香港國安法》,以「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重判10年監禁,民進黨發言人李坤城今日表示,嚴厲譴責中共及港府,持續以《香港國安法》為名打壓香港民主人士。黃之鋒在即將重獲自由之際再遭重判,凸顯中共以國家安全之名箝制民主異議、侵害港人政治自由的威權本質。

【大紀元2026年11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5日遭香港高等法院依《香港國安法》,以「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重判10年監禁,民進黨發言人李坤城今日表示,嚴厲譴責中共及港府,持續以《香港國安法》為名打壓香港民主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