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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遭重判10年 陸委會譴責中共:終止政治濫訴

作者 陳鈺馥全文約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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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人士黃之鋒遭港府指控觸犯「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並遭香港法院重判10年,陸委會今(5)日對相關方面持續以「國家安全」為名,不斷戕害港人之基本人權與言論自由,表達強烈譴責與憂心。陸委會指出,黃之鋒前因「反送中」運動多起案件被判4個月至13.5個月不等刑期,後又因民主派初選案遭判4年8個月;其自2020年末遭關押迄今,已身陷囹圄逾2000天。

黃之鋒遭重判10年 陸委會譴責中共:終止政治濫訴(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陸委會今日強調,中共及港府應停止對民主人士的打壓與司法迫害,終止以「國家安全」為名的政治濫訴,並即刻釋放無辜遭拘押人士。(資料照) 香港民主人士黃之鋒遭港府指控觸犯「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並遭香港法院重判10年,陸委會今(5)日對相關方面持續以「國家安全」為名,不斷戕害港人之基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