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未避讓救護車辯「沒聽到聲音」 遭罰3600並吊銷駕照

王昭濱全文約 557 字
駕駛未避讓救護車辯「沒聽到聲音」 遭罰3600並吊銷駕照(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鏡週刊

判決指出,去年11月7日上午11時40分許,鄞男駕車行經屏東縣某路段,當時一輛救護車鳴著警號行駛,但鄞男未避讓,警方依此對鄞男開出3600元罰單,監理所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吊銷鄞男駕照。 不過鄞男不服提出主張,當時他的車內播放音樂且車窗緊閉,直到聽見救護車警號時,救護車已經接近他的車尾,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