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黃之鋒遭香港高院判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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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島電子報 · 文章頁摘要香港民主派人士、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涉及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香港高等法院今天裁定案件屬「罪行重大」,判處有期徒刑10年,其中僅2個月2日與原有刑期同期執行,意味黃之鋒須額外服刑約9年10個月,預計2036年11月刑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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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派人士、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涉及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香港高等法院今天裁定案件屬「罪行重大」,判處有期徒刑10年,其中僅2個月2日與原有刑期同期執行,意味黃之鋒須額外服刑約9年10個月,預計2036年11月刑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