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勾結外國勢力罪」判刑10年 出獄時或已40歲
作者 德正全文約 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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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之聲 · 文章頁摘要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控涉嫌違反《國安法》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週四(11月5日)被判處10年監禁。這意味著,剛滿30歲的黃之鋒須服刑至2036年,出獄時或已40歲。

(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民主運動代表人物、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週四(11月5日)被香港高等法院宣判,因違反香港《國家安全法》下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判處10年監禁;目前因「47人案」正在服刑的黃之鋒須服刑至2036年11月,出獄時或已40歲。 黃之鋒上月在獄中度過30歲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