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配偶在離婚後,能分配到另一半的財產嗎? | LIFE生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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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LIFE生活網 · 文章頁摘要• 文章探討外籍配偶在離婚或配偶亡故後,能否依台灣法律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 跨國婚姻的夫妻財產制,原則上可由雙方書面約定適用特定國家法律,若無約定則依共同本國法、共同住所地法或婚姻關係最切地法決定。 • 若夫妻未約定,且無共同本國法,但共同居住於越南,則適用越南家庭法,外籍配偶無法主張台灣法律下的剩餘財產分配。 • 若雙方約定適用中華民國法律,且居住於台灣,則外籍配偶可依民法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墨新聞|楊秉鈞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今天要與大家討論的是關於「外籍配偶」的法律問題,近十多年來,有越來越多的新住民,在台灣組成家庭,然而,針對尚未取得台灣國籍的外籍配偶,在夫妻財產制度、婚後或亡故的財產繼承,法律又是如何來規範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