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總務當白手套...3年收360萬回扣 桃園復興前區長曾志湘二審仍判12年
作者 林孟潔全文約 736 字
文章摘要
聯合新聞網 · 文章頁摘要桃園市復興區前區長曾志湘任內利用辦理採購案機會,指使秘書室女總務蔡幸蓁擔任白手套,連續3年向包商吳淳洋索取360萬元回扣,一審依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曾12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維持判曾12年徒刑,可上訴。

桃園市復興區前區長曾志湘任內利用辦理採購案機會,指使秘書室女總務蔡幸蓁擔任白手套,連續3年向包商吳淳洋索取360萬元回扣,一審依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曾12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維持判曾12年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