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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手「限制住居」獲釋又犯案 法官重判

作者 陳冠備、張瑞楨全文約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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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大學畢業 從事保險業有穩定收入 卻一再犯案從事保險業且收入不低的林姓女子,今年五月加入詐騙集團當車手,首次出任務就在彰化縣被警方逮捕,不料,彰化檢方未聲請羈押,僅命限制住居後釋放。林女獲釋後拿詐團一萬元現金購買手機,僅廿天後又跑到彰化縣詐得六十萬元。彰化地方法院怒批她不知警惕,依加重詐欺罪判刑二年八月,未扣案的「洗錢之財物」六十萬元沒收。

車手「限制住居」獲釋又犯案 法官重判(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林女當車手遭限制住居獲釋,20天後又犯案,遭判2年8月。(資料照) 從事保險業且收入不低的林姓女子,今年五月加入詐騙集團當車手,首次出任務就在彰化縣被警方逮捕,不料,彰化檢方未聲請羈押,僅命限制住居後釋放。林女獲釋後拿詐團一萬元現金購買手機,僅廿天後又跑到彰化縣詐得六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