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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車手限制住居獲釋又犯案 法官怒批「不知警惕」判刑多1倍

作者 陳冠備全文約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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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一名從事保險業、收入穩定的林姓女子,今年5月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首次出任務就遭警方逮捕,經檢察官命限制住居後獲釋,沒想到她竟不知悔改,短短10天後又加入同一詐團,還拿集團提供的1萬元買新手機,重操舊業騙走被害人60萬元。法官認為,林女遭逮後仍不知警惕,依加重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8月。而林女一再犯案結果,懲處比平均刑度1年5月多了近倍,得不償失。判決指出,林女今年5月加入詐騙集團,擔任面交收款車手,5月20日前往彰化向被害人收款時,當場遭警方逮捕,移送彰化地檢署後,檢察官命她限制住居,另案偵辦。

女車手限制住居獲釋又犯案 法官怒批「不知警惕」判刑多1倍(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林女因詐欺案遭限制住居,卻又跑出去當車手。彰化地院審理,認為林女不知警惕,依加重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8月。(資料照) 彰化一名從事保險業、收入穩定的林姓女子,今年5月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首次出任務就遭警方逮捕,經檢察官命限制住居後獲釋,沒想到她竟不知悔改,短短10天後又加入同一詐團,還拿集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