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與拒測罰則全面加重 上路首日高雄舉發違規10件
作者 孫家銘全文約 726 字
文章摘要
Newtalk新聞 · 文章頁摘要立法院於115年7月28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毒駕修正案,全面加重毒駕與拒測罰則,並經行政院明令於115年10月31日施行,新制上路後,首次毒駕即依照法定最高額裁罰,機車駕駛人處12萬元、汽車駕駛人處15萬元,若第2次毒駕,則在最高罰鍰基礎上再加罰9萬元,第3次起每次依前次罰鍰再增加9萬

立法院於115年7月28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毒駕修正案,全面加重毒駕與拒測罰則,並經行政院明令於115年10月31日施行,新制上路後,首次毒駕即依照法定最高額裁罰,機車駕駛人處12萬元、汽車駕駛人處15萬元,若第2次毒駕,則在最高罰鍰基礎上再加罰9萬元,第3次起每次依前次罰鍰再增加9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