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控「縱容毒駕」被打臉!綠批草率立法 揭時序:提新版本到表決僅27分鐘
作者 林佳鋒全文約 1,327 字
文章摘要
太報 · 文章頁摘要立法院今天(10/30)院會針對《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修正案表決通過,加重毒駕刑責,毒駕者10年內再犯且致人於死,最重可處死刑。由於民進黨立委、台北市長候選人沈伯洋未投票,台北市長蔣萬安競總及國民黨質疑沈宣稱支持死刑卻不投票,難道是縱容毒駕?對此,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指出,民進黨支持嚴懲毒駕,藍白今天卻在12時33分提出新版本,13時就急著表決,再把對程序及條文內容的質疑,抹黑成縱容犯罪,嚴重扭曲事實、惡意栽贓。

立法院長韓國瑜。資料照,李政龍攝 立法院今天(10/30)院會針對《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修正案表決通過,加重毒駕刑責,毒駕者10年內再犯且致人於死,最重可處死刑。由於民進黨立委、台北市長候選人沈伯洋未投票,台北市長蔣萬安競總及國民黨質疑沈宣稱支持死刑卻不投票,難道是縱容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