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毒駕致死累犯可判死刑!沈伯洋等未投票 蔣辦:欠社會一個交代
作者 陳家祥全文約 1,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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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oday 新聞雲 · 文章頁摘要立法院會今(30日)三讀修正通過藍白黨團共提的《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案,將毒駕致死經有罪確定於10年內再犯致死者,將處以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民進黨立委在表決時未投票,當中也包含參選台北市長的立委沈伯洋。對此,蔣萬安競選辦公室發言人楊沛緰說,此次修法將毒駕再犯致死最重可處死刑入法,沈伯洋卻未投票,「究竟是黨意凌駕民意,還是放不下『不要有死刑』的主張?」(2026台北市長,2026大選,國民黨,民進黨,沈伯洋,蔣萬安)

▲立法院修法毒駕再犯致死最重可判死 。(圖/翻攝自YouTube/國會頻道)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今(30日)三讀修正通過藍白黨團共提的《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案,將毒駕致死經有罪確定於10年內再犯致死者,將處以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