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三讀通過毒駕修法 累犯最重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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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新聞 · 文章頁摘要台灣近來頻發生吸毒者駕車撞死人案件,“立法院會”30日三讀修正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明定10年再犯毒駕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 全案三讀時,“立法院”上演表決大戰,出席者共59人、贊成者57人、反對者為民進黨“立委”莊瑞雄1人。民進黨參選縣市首長的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蘇巧慧、陳亭妃、賴瑞隆、何…
《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三讀通過,國民黨團拿標語在議場內合照。(中評社 鄭羿菲攝) 中評社台北10月30日電/台灣近來頻發生吸毒者駕車撞死人案件,“立法院會”30日三讀修正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明定10年再犯毒駕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